[公告] 轉知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函文重申轄內以車輛載運工程(含室內裝修工程)產出剩餘土石方、營建廢棄物或營建混和物等,均應隨車攜帶其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,以供檢查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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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aff - 公文轉知 | 2013-06-17 14:36:18

 

轉知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函文重申轄內以車輛載運工程(含室內裝修工程)產出剩餘土石方、營建廢棄物或營建混和物等,均應隨車攜帶其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,以供檢查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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