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公告] 有關「各機關辦理公有建築物作業要點」被取消,敬請 提供具體事例與如何不影響建築師合理權益之建議,轉請有關機關參辦,請 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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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aff - 公文轉知 | 2012-05-30 17:36:30

受文單位

各會員公會

主旨

有關「各機關辦理公有建築物作業要點」被取消,94715工程技字第09400250850號函令「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服務廠商評選作業注意事項」也被取消,致各機關任意訂定不合理作為,嚴重影響建築師權益,問題叢生乙節,敬請  提供具體事例與如何不影響建築師合理權益之建議,俾便本會彙整後轉請有關機關參辦,請  查照。

發文日期及字號

101524日全建師會(101)字第0282

附件

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54日工程技字第10100161290號函


附檔[1] 1010524-0283_提供具體案例.doc (已被下載 206 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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